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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政府规章监管乡村旅游,涉及露营、滑翔伞等
2023-02-28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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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司法厅共同起草的《浙江省乡村旅游促进办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露营营地、玻璃栈道、热气球等旅游项目的监管责任予以明确,并对乡村旅游经营存在的强行推销产品、哄抬物价、掺杂、掺假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在通过乡村旅游反哺农村农民发展方面,《办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开办乡村旅游企业、成立股份制合作社、聘请专业团队等方式经营乡村旅游产业。支持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保底收益加按股分红、利润返还等模式共享乡村旅游发展收益。鼓励乡村旅游经营者与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合作开发旅游项目等方式为旅游重点区域以及周边乡村提供就业岗位。
温州苍南县霞关镇 本文图均来自浙江省文旅厅官方微信公号
乡村旅游,是指依托乡村的地域空间,利用乡村自然和人文资源开展的游览、度假、休闲、研学等形式的旅游活动。《办法》共6章49条,其中针对消费者和基层反映强烈的乡村旅游新业态安全问题,明确了经营要求、细化了标准,填补了乡村旅游新业态监管空白。滑翔伞
根据《办法》,乡村旅游经营者从事热气球(不含系留式气球)、水上滑板、滑翔伞、射箭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经营活动,以及从事露营营地经营活动,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经营规范制定相应的运行安全方案,明确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暂停营业的情形等内容。未制定相应的运行安全方案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体育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在通过乡村旅游反哺农村农民发展方面,《办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开办乡村旅游企业、成立股份制合作社、聘请专业团队等方式经营乡村旅游产业。支持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保底收益加按股分红、利润返还等模式共享乡村旅游发展收益。鼓励乡村旅游经营者与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合作开发旅游项目等方式为旅游重点区域以及周边乡村提供就业岗位。
责任编辑:张希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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